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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下午,陆燕律师怀揣着一份对老人的关爱,在百忙中走进璜泾镇政府接待一位年过八十,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老人。
老人共有两女一子,根据农村的风俗习惯以及子女间约定的协议,该老人应该是由其中一个女儿照料,但老人的女儿对老人的生活状况从来不管不问,让其一人居住。如今老人身体不好,急需有人照料,要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作为补偿老人愿立下遗嘱把自己的房产留给女儿,但这仍无法如愿。老人到处求告无门,深感绝望。
陆燕律师倾听了老人对自己不幸遭遇的陈述,在对老人进行了一番安慰与劝解后,结合法律和伦理道德,详细阐释了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概念、法定形式、法律效力,赡养的法律规定等法律知识,并根据老人的具体情况为其分析解决问题的办法。陆燕律师告知老人,子女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该义务是法定的,不论父母是否将自己的财产赠给子女。陆燕律师建议如商量协调无果,可申请法律援助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子女赡养,并详细告知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
陆燕律师耐心的解释、热忱的态度、专业的法律知识,深受在场民众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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