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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金马金属构件公司职工王吉因公出差去常州,下午回程途中经过苏州绕城高速公路上不幸发生车祸,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年仅25岁。死者家属闻讯后情绪失控,寻至金马金属构件公司,要求经济赔偿,造成公司不能正常工作。
接到消息后,城厢镇司法所立即启动调解工作机制,调解员对此事故开展法律界定,及时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因情绪过激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终于使他们的情绪得到稳定。同时,强调“人命关天”的法律意识和“人文关怀”的道德意识,让公司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次日,调解员继续赶到公司,听取死者家属的意见,与公司代理人进行了沟通,经过两天的调解,最终达成了协议:金马金属构件公司按工伤认定金额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共计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
积极高效的调解机制让此次事故纠纷得到了妥善圆满的解决,确保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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