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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厢镇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打架引起的赔偿纠纷。
一日,城厢镇桃园社区居民翟某的妻子在桃园小区篮球场附近卖玩具,围观的群众络绎不绝,一位50多岁的老年人在观看时不慎将一只玩具弄坏了,双方争吵起来,翟某闻讯赶到,双方争吵激烈,矛盾激化,后翟某被在旁边帮腔的张某等人拳打脚踢,致使身上多处受伤,现要求张某赔偿。
根据经验,调解员分别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个别谈话、劝导,提出可行性解决对策,在得到双方的认可后召集双方面对面协商,引导他们求大同存小异,寻求解决的办法。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由张某一次性赔偿翟某医药费、误工费、眼睛损坏费共计人民币2000元整,双方其他无纠葛。 一起赔偿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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