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的有关规定,强化服刑人员在刑意识,促进服刑人员的思想改造,2011年3月11日,城厢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来到金仓湖生态园周边地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上午8:30,社区服刑人员准时集合前往目的地植树,组成了一支特殊的植树队伍。服刑人员顶着烈日,拿起铁锹,互相配合,积极劳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劳动后,一排排新树苗迎风而立,圆满完成了此次义务植树任务。司法所亦将劳动情况记录在册,作为考核依据。
开展这次植树活动是社区服刑人员义务奉献、回报社会的有益尝试,从而进一步引导这一特殊人群挥别过去,激励他们努力自新、自强,早日融入、回报社会。
植树活动落幕后,城厢司法所还组织参加活动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体教育,为他们宣读了《太仓市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暂行办法》、《城厢镇矫正对象告知书》等,在座服刑人员均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严守规定。
本次活动,不仅是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检验,同时也是对城厢司法所矫正质量的一次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