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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镇矫正对象王丰鑫因犯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太仓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自2010年1月25日入矫以来,社工对其家里、单位、社区进行走访时了解到,王丰鑫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自接受社区矫正以来王丰鑫一直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矫正,现在他在依法纳税的同时,还不忘回馈社会,一方面他在其开设的钰泰机械有限公司招收一些无业的外来青年及残疾人等,帮助解决就业问题,另一方面还积极做公益性的事业。他曾多次向城厢镇矫正办提议,想捐助困难的学生。这次正值“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城厢镇矫正办联系社区与王丰鑫一起对其家中及社区进行慰问及捐助慰问金。
王丰鑫的这一行动,激励了困难学生的斗志,也获得了学生家长的万分感谢,他们纷纷表示,等小孩子张大以后一定要回报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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